房山区总面积2019平方公里,位于北京市第三,山地、丘陵、平原各占三分之一,常住人口109.6万人,辖34个乡镇、办事处。房山法院始建于1949年6月,1987年原房山县、燕山区“两山”合并,正式挂牌成立房山区法院。近年来,房山法院先后被确定为北京市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四项基础性改革、综合性司法改革试点及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关于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改革经验入选最高法院司法改革案例汇编。曾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北京市模范法院”、“北京市先进法院”等称号。涌现出党的十八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优秀法官”厉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连春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马绍辉、肖婧等先进典型。
2016年以来,我院年收案数始终保持在3万件以上且逐年递增,我院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不断加大审执工作力度,结案率连续三年稳定增长,审判质效考核指标由排名靠后逐步跃升至全市第二,呈现“五升两降一保持”的良好态势,即收案、结案、结案率、均衡结案度、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上升,未结案、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同时连续保持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为零,实现案件良性循环。
房山法院现有干警538人,其中,行政编352人,事业编23人,聘书71人,聘警41人,聘任制法官助理51人。35岁以下干警占比60%,本科以上学历干警占比75%,硕士以上学历占比30%。员额法官比例相对较低,有114人,员额比31%。女干警比例稍高,有女干警303人,占比56%。
房山法院现有内设机构18个,分别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金融审判庭、破产审判庭)、民事审判三庭(少年家事庭)、行政审判庭(环境保护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局、长阳人民法庭、燕山人民法庭、长沟人民法庭、河北人民法庭、窦店人民法庭、城关人民法庭。办公布局上,除院机关外,还有执行局办公区及长阳、长沟、燕山、窦店、河北、城关6个人民法庭。
一、院机关立案点(办公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政通路10号)
受案范围:
(1)本院管辖的民商事、行政、刑事、执行等案件。
(2)原长阳法庭立案点受理的案件,即涉及良乡镇、拱辰街道、西潞街道和长阳镇等区域民事案件,申请支付令、申请保全案件及针对本庭作出的诉讼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起的侵权责任纠纷。
辖区范围:
良乡镇、拱辰街道、西潞街道和长阳镇等区域
二、城关法庭立案点(办公地点:北京市房山区城关企业街4号交通路线)
受案范围:
民事案件,申请支付令、申请保全案件及针对本庭作出的诉讼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起的侵权责任纠纷。
辖区范围:
城关街道办事处、周口店镇、石楼镇、新镇办事处等区域
三、长沟法庭立案点(办公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长沟大街48号)
受案范围:
民事案件,申请支付令、申请保全案件及针对本庭作出的诉讼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起的侵权责任纠纷。
辖区范围:
长沟镇、张坊镇、十渡镇、大石窝镇、蒲洼乡、韩村河镇等区域
四、窦店法庭立案点(办公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刘李店村琉璃河派出所旁)
受案范围:
民事案件,申请支付令、申请保全案件及针对本庭作出的诉讼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起的侵权责任纠纷。
辖区范围:
窦店镇、闫村镇、琉璃河镇等
五、河北法庭立案点(办公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河北镇东庄子村)
受案范围:
民事案件,申请支付令、申请保全案件及针对本庭作出的诉讼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起的侵权责任纠纷。
辖区范围:
青龙湖镇、河北镇、史家营乡、霞云岭乡、大安山乡、佛子庄乡、南窖乡等
六、燕山法庭立案点(办公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迎风杏花东路7号)
受案范围:
民事案件,商事案件、申请支付令、申请保全案件及针对本庭作出的诉讼保全、先予执行裁定提起的侵权责任纠纷。
辖区范围:
燕山地区
房山法院主要办公区为院机关,同时设有执行局办公区及长阳人民法庭、城关人民法庭、燕山人民法庭、长沟人民法庭、河北人民法庭、窦店人民法庭六个派出法庭。
一、院机关
所在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金融审判庭、破产审判庭)、民事审判三庭(少年家事庭)、行政审判庭(环境保护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受理案件范围:
刑事审判庭:主要负责依法审理本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和自诉刑事案件(不含少年家事庭受理的刑事案件)。
民事审判一庭:主要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建筑工程、医疗纠纷等民事案件。
民事审判二庭(金融审判庭、破产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商事合同、金融纠纷(包括民间借贷)、破产清算、公司类纠纷、农村土地承包、买卖合同、担保合同等案件。
民事审判三庭(少年家事庭):主要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未成年人及学生犯罪案件和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婚姻家庭案件、析产继承案件及因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其他财产纠纷案件。
行政审判庭(环境保护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行政案件(含公益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综合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本院管辖的为平衡各审判庭案件量从其他审判庭中分流出来的部分案件;审查处理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立案庭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申诉审查案件、来信来访接待、司法救助、国家赔偿等工作。
二、执行局办公区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的由本院负责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裁定的法律事项、执行异议审查等。
三、城关人民法庭
主要职责:负责审理管辖的城关街道、周口店镇、石楼镇、新镇的普通民事案件。
四、窦店人民法庭
主要职责:负责审理管辖的窦店镇、琉璃河镇和闫村镇的普通民事案件。
五、长沟人民法庭
主要职责:负责审理管辖的韩村河镇、长沟镇、大石窝镇、张坊镇、十渡镇、蒲洼乡的普通民事案件。下挂基金业法庭,负责审理辖区内的涉基金类商事案件。
六、长阳人民法庭
主要职责:负责审理管辖的长阳镇、良乡镇、拱辰街道和西潞街道的普通民事案件。
七、燕山人民法庭
主要职责:负责审理管辖的燕山行政区域内的民商事案件。下挂劳动争议审判庭,审理我院管辖内的劳动争议类案件。
八、河北人民法庭
主要职责:负责审理管辖的大安山乡、史家营乡、霞云岭乡、佛子庄乡、南窖乡、河北镇、青龙湖镇的普通民事案件。